特赦证人

特赦证人【特赦证人】特赦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类似与“污点证人”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他可以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 。
基本介绍中文名:特赦证人
职业: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
作用: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
目的:以换取从轻指控的待遇
一、概念这是一个西方的概念,在香港电视电影中也能看见,在中国大陆现在没有这一法律概念 。二、特徵特赦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 。特赦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 。特赦证人具有以下特点:(1)特赦证人首先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2)其犯有符合刑事法规定的罪行,并且是未受刑罚处罚的现实的犯罪;(3)在国家控诉机关承诺减轻对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责任基础上,充当控方证人指证他人 。即该人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 。三、规定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重大立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套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检举、揭发他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犯罪行为的,或者提供了同等严重的犯罪案件侦破线索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