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化中国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基本介绍中文名:浙江省深化中国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类别:方案
浙江省深化中国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国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在总结我省前期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根本要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国小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国小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国小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国小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国小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国小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不同学段教师的职业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中国小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国小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评聘结合,与深化中国小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係 。二、实施範围实施範围主要包括普通中国小、职业中学、幼稚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国小校、幼稚园教师可参照本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三、主要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国小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国小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国小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併入新设定的中国小教师职务系列 。2.统一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国小教师职务,与原中国小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係: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国小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国小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国小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国小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国小教师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準1.坚持正确导向 。积极引导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教师参与课程改革,职业中学教师参与社会培训 。要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选修课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参与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和开设情况,以及职业中学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範围,相应的研究和成果列入教师科研工作考核範围 。2.分类细化标準 。根据全国基本标準条件和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中国小教师水平评价标準,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制定相应的破格条件 。各地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和各类中国小的特点,按照不低于全省标準条件的要求,对标準条件进行细化完善,突出对教育教学方法、一线实践经历和工作业绩的考察;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对农村教师尤其乡村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农村教师(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教师)评聘高一级职称的通过率原则上应不低于城镇学校 。为鼓励农村教师一专多能,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农村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 。乡村教师(全省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边远的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评聘职称时,对课题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可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準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时应适当倾斜照顾 。(三)创新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评审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审会组成人员的範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审会工作程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採取上课说课、笔试面试、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国小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1.中国小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国小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要认真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国小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精神,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国小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实现中国小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形成择优竞争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2.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国小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审会评审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这部分人员择优聘用时给予适当倾斜 。3.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有保有压、强化监管的原则,加强对中国小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动态调控 。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应实行均衡配置,各县(市、区)应预留一定数量岗位,优先满足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确因工作需要,中国小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岗位结构比例调控要与学校内部岗位考核、竞聘上岗、绩效分配等人事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紧密挂鈎 。四、实施步骤为确保改革工作的积极推进和稳步实施,改革工作分以下六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一)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关于深化中国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浙江省深化中国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社保厅 。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社保部门,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016年6月底前完成)(二)调查研究各地应按照新的中国小教师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定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摸底 。核清各学校人员素质情况、人员年龄学历结构比例、岗位聘任空缺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制定方案作好充分準备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实施办法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调研掌握的当地实际,各设区市要制定相应的改革实施办法和人员过渡工作方案,重点包括近3年岗位评聘计画,细化的评价标準,评审程式和办法等,并报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备案 。(2016年7月底前完成)(四)开展人员过渡 。根据学校教师聘任情况和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开展人员现有职务过渡 。由学校统一登记过渡人员,经学校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隶属关係报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备案 。过渡手续由各地和学校统一办理,不增加中国小教师的负担,更不能干扰正常的教学工作 。(2016年8月底前完成)(五)组织开展评聘工作 。根据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空岗情况,遵循“坚持标準、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式开展评聘工作:1.公布岗位信息 。学校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岗位拟聘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2.个人申报竞聘 。按照规定程式,根据评价标準条件和学校岗位任职条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3.学校考核推荐 。学校对参加申报评审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参加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4.专家评议评审 。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会,按照评价标準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社保、教育部门发文公布 。其中,高级教师评审会召开前,各市要将高评审专家库组建、执行评审会抽取、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评审对象公示等情况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5.学校聘任 。学校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正高级教师由人力社保部、教育部核定数量,评审工作由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複审总结各地评聘工作结束后,要对整个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过程中相应政策规定、工作程式等提出建议和意见,特别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 。省人力社保厅将会同省教育厅,按规定对各地高级教师评聘工作进行抽查複审,并总结各地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改革工作报告,上报人力社保部、教育部 。(2017年1月底前完成)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国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国小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各设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足配强人员力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发挥负责综合管理职称改革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中国小教师职称改革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中国小教师的特点和职业发展要求,切实做好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相关学校(单位)要按照核定的岗位设定方案、结构比例和改革工作的安排,认真做好中国小教师的人员过渡、申报推荐、岗位聘用和聘后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统筹谋划,周密部署 。各设区市要加强政策研究,理解改革的要点,并组织好专门培训;在实施过程中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係,深入细緻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工作程式公开规範,评聘结果公正透明 。要认真总结改革工作经验,为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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