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精装修合同书样本 精装修房屋合同明细(14)


涂改、转借他人使用 。
4.1.6.维修负责人处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维修中心相应的记录
表格中登记签名,包括:《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服务单》等,并请当面核实清楚 。
4.1.7.维修工程完工后,须将维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干净,不得遗留任何杂
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 。如在空置房维修,严禁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 。出现
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维修完毕后把需归还的物
品如数归还项目维修中心 。
4.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维修主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
4.1.9.乙方人员衣着整洁,礼貌用语,举止文明 。
4.2.维修的及时性
4.2.1. 在保修期起算之日起六个月以内,乙方应安排维修负责人和充足的维修人员常
驻现场,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及时处理以上各项工作,在此时间段内,乙方安
排在现场维修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项目维修中心签到、打卡登记两次(8:10、
18:00),每人次迟到早退 1 分钟以上罚款 10 元,此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维修职责
的证据之一; 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缺陷、未完工程通知(包
括:口头、电话、书面通知),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科
学的论证,认真组织施工并最终对维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应根据工程实体质量,
在工程交付前一个月准备充足的部品、材料、配件,纳入周转库房,避免因材料不能
及时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在材料不及时的情况下,
委派他人采购、维修、安装,所有费用加 15%违约金从保修款中扣除 。
4.2.1.1.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8 小时内完成维修责
任,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
4.2.1.2.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
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等)乙方必须 1 分钟内赶到现
场,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
4.2.1.1.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10分钟内赶到现场,
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在天晴情况下同防水施工单位 96 小时内协同完成维修工
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配合、维修两次
以上(包括两次)无效等情况发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其它单位施工 。乙方承担全部维
修费用并支付维修费15%的违约金,并同意从保修款中扣除 。
4.2.2.甲方接到用户(业主)报修通知,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
后,通知乙方维修,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
4.2.1.由于乙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材料配备不及时,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
理,甲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
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加 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
中扣除 。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
4.2.4.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维修过程中乙方维修
质量无法达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 。所有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