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精装修合同书样本 精装修房屋合同明细(12)


3. 材料调差: 无。
4. 其他: 详见技术标、经济标。
5. 本工程其它计价依据未尽事项见本合同的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第二十八章. 合同价款支付
1. 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2. 工程款支付: 每月支付工程量产值 80% (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的产值)。
3. 保修款支付:工程集中交付后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 10天内,乙方提供含保修款的
全部结算款发票,使累计发票金额达到结算额后,甲方付款至本工程结算额95%,结算
完成后两年付至结算额的95%,另5%为保修款 。
第二十九章.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
本着合作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
第三十章.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具体内容为:
1.1 地震烈度为7级以上的地震 。
1.2 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 。
1.3 持续24小时且降雨量为 200mm 以上 。
1.4 40度及以上持续24 小时的高温 。
第三十一章. 其它
第三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范本)
甲方(全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
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精装修工程(工程全称)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1. 工程保修概况
1.1.工程名称: 精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北京市
1.1.保修内容: 精装修工程
1.4.工程保修金总额:¥
1.5.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的代表部门为_客户关系中心,乙方应接受__甲方客户关系中
心的管理 。
2.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
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首批业主集中交付入住之日起计算 。
2.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
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
2.1.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
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
任方承担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原已建完部分的结构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由甲乙双方协
商解决 。
2.4.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直接发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
方保修范围 。
2.5 因业主装修过程中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
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开槽;改变电线路、管道、电气设备等使用不当等而造成
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
2.6.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供的相关
证明)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
合同工程保修范围 。
2.7保修期限: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70/50 年;
2)装修工程为 2 年;
1)防水工程(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等)为 5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采暖、空调及制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上述未列明的或与政府规定有冲突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