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签订是时间是什么时候?是由谁签订的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 原名《马关新约》 , 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 。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 , 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
根据条约规定 ,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 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 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
【马关条约签订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是由谁签订的】《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 , 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 , 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 , 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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