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法律行为【无因法律行为】无因法律行为,是指不以原因的存在为必要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即只要无因行为已经成立,即使它产生的原因不存在了,也不影响该无因行为的效力 。
即只要无因行为已经成立,即使它产生的原因不存在了,也不影响该无因行为的效力 。典型的无因行为是票据行为 。如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契约,乙为此签发了一张汇票给甲代替现金支付货款 。后来甲没有交货,乙解除了该契约 。这时乙签发汇票(出票)的原因已不存在,但乙签发的汇票仍然有效,甲可以用此汇票向丙购买货物,因在汇票到期后要求乙支付票款,乙不得以汇票的出票原因已不存在为理由而拒付(详见票据法一章) 。
- 滨海湿地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 野猪行为是什么梗 野猪行为的意思
-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法律规定
- 房屋装修梁上是否可以开孔 房屋装修最新法律法规梁上开孔
- 房屋装修相关法律法规 房子装修法律规定出台
- 装修 法律法规
- 住宅装修相关法律
- 关于装修的相关法律法规 房屋装修相关法律法规
- 装修房子的法律法规
- 3•15即将到来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香烟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