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编号( 五 )


6.0.3 外墙的设计选型应结合建筑立面效果进行排板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选择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时,可结合门窗位置选择整间板、横条板、竖条板的布置方式 。整间板的宽度宜为建筑开间尺寸,高度宜为建筑层高;横条板宽度宜为1个或多个建筑开间尺寸;竖条板的高度宜为建筑层高或多个建筑层高 。
2 当选择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等轻质条板时,应结合建筑开间尺寸和门窗洞口的布置进行排板设计,减少不规则板的使用 。
3 立面设计应考虑接缝位置、接缝构造对立面效果的影响 。
6.0.4 外门窗部品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门窗部品与门窗洞口尺寸和预留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 30591的有关 规定;
2 应根据使用功能空间的通风、采光、节能等要求,结合外墙板类型、规格尺寸等因素综合确定外门窗的洞口尺寸、窗型 设计、分格尺寸、开启扇位置和尺寸等 。
6.0.5 外挑阳台、空调板等部品部件宜结合外立面效果进行标准化设计,选用通用部品部件 。
7 设备与管线系统
7.0.1 装配式住宅机电部品应与主体结构、外围护、内装修系统全面配合,应与主体结构相分离 。
7.0.2 在技术策划时,应确定设备与管线系统的装配技术,遴选适用性部品 。
7.0.3 应根据建筑方案,结合项目场地及市政条件,提出机电部品的集成方案,并应优先选用功能型模块机电部品或集成度高 的部品 。
7.0.4 应明确所选用机电部品的尺寸、规格型号、性能要求、预留空间要求、安装敷设方式 。
7.0.5 机电部品选用接口应满足设备与管线系统及集成部品的总体性能要求,并应考虑使用过程中部品更换的便捷性 。
8 内装修系统
8.1 一般规定
8.1.1 内装修应根据项目的定位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确定性能目标,作为内装修部品选型的依据,并应优选质量稳定、品质高、耐用性强、健康环保的部品 。
8.1.2 部品选型时应明确关键设计安装参数及相关要求,包括安装空间、安装方法、基层要求、与结构及机电等专业接口的前置条件及其他安装条件 。
8.1.3 内装修应优先对功能复杂、空间狭小、管线集中的建筑空间进行部品选型和布置,并宜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进行部品选型 。
8.1.4 内装修应选用集成度高的通用部品,所选部品应配套完善的系统解决方案 。
8.1.5 内装修应优选安装便捷、易更换、易维护的部品,对于易损坏和经常更换的部位宜选择符合可逆安装原则的部品 。
8.1.6 内装修部品选型时,应核查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8.1.7 板材类内装修部品选型时,应结合建筑设计,通过预排板测算,确定所采用的标准规格,减少现场裁切 。
8.2 部品选型
8. 2.1 隔墙与墙面系统部品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防水、防潮、隔声、抗冲击等性能应符合使用空间的功能需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隔墙应选用非砌筑免抹灰的轻质墙体,可选用龙骨隔墙、轻质条板隔墙、模块化隔墙或其他干式工法施工隔墙;
3 隔墙及墙面宜选用可实现管线分离,且空间利用率髙的部品;
4 墙面部品选型应考虑后期维护的便利性,应选用易清洁、易修复、可局部更换的部品;
5 墙面部品选型时.应选用提供阴阳角、接缝、收边收口等配套的部品 。
8.2.2 地面系统部品选型应满足承载力、刚度、防水、防滑、耐磨、抗冲击、隔声、防虫防鼠等相关性能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