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施工合同书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进度款( 三 )


(4)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 , 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 , 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5)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 , 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声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 。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符 , 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见附件四:《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6)乙方按双方约定品牌 , 规格材料运抵现场后 , 如甲方要求更换其他品牌规格材料 , 甲方需另付更换材料的采购费和运输费及材料差价;
(7)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 , 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找购的 , 应备注乙方代购 。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购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耽误工期 , 责任由乙方承担 。
第六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完整施工图纸、效果图 , 时间为 日图纸一式三份 , 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 一式三份 , 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设计图纸) 。
第七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 , 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 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
第八条 工程质量标准
8.1 本合同执行的施工验收标准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2本合同执行的施工工艺标准为:《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01).
8.3 本合同执行的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标准为:《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TI8883-2002)
8.4 本合同执行的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I8883-2002)
第九条 工程变更
9.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 , 合同签订后 ,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施工方式时 , 须提前与乙方联系 , 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后 , 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附件五:《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9.2增减项目内容以增减项目工程变更单为准 , 口头协议无效 。
9.3增加项目工程 , 乙方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
9.4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工程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 由甲方负责 ,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 甲方应予以相应赔偿 。
9.5合同签订后 , 甲方工程减项 , 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10%的变更费 。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 , 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订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 , 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0.1由以下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 , 经甲方确认(书面确认) , 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