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指南

澄迈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指南【澄迈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指南】澄迈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由各镇政府计生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 。
基本介绍办事项目: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
投诉电话:67611944
联繫电话:67600002
办理地点:各镇人民政府
办理人员:各镇工作人员
办理时间:当场办理
电子信箱:cmjsjb@126.com
办理对象:民众
办公地址:各镇政府计生办、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依照《海南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妇 。办理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一孩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其複印件2份 。办理依据《海南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 。办理程式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程式申请材料:(一)基本资料:1.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一孩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其複印件 2份;2.《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含承诺书)2份;(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複印件2份:1.夫妻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需提交再婚一方或双方的离婚证,离婚协定书或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2.一方或双方丧偶后再婚,双方均未曾生育过子女的,丧偶一方需提供村(居)委会出具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的前配偶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死亡)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办理程式:1.夫妻申请 。填写《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含承诺书) 。提供所需证明、证件原件及複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查申请夫妻的相关信息 。3.单位公示 。核查结果显示申请人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应组织公示 。受理单位向申请夫妇提供公示表和公示情况记录表,分别在男、女方单位或户籍地、县居住地村(居)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公示期间,民众有异议或者举报申请人弄虚作假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派人调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如实提供情况 。4.乡镇、街道核定 。对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受理单位即时办理 。通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在省内任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 。资料不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生育服务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将资料补充完整后,再次提交受理单位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以书面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收费标準免费 。服务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计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