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

漳州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漳州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4〕8号),设立漳州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计画生育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计画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画,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三)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範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政策措施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準备案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準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準入、资格标準、执业规则和服务规範,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範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路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係,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依法建立完善计画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八)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画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画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推动完善计画生育利益导向、计画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画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民众团体履行计画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计画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并推动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拟订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各地建立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画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画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和计画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画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和计画生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卫生和计画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範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画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单位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市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防治爱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药品集中招标採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4〕8号)和《漳州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漳委办〔2015〕25号),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访处置、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规划与信息科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最佳化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和计画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规划和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乙类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卫生和计画生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画,承担市属卫生、计画生育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卫生和计画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卫生和计画生育相关专项资金管理;统筹协调卫生和计画生育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四)体制改革科研究起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议及实施方案;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承担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医改办日常工作 。(五)卫生应急与保健办公室(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範措施;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指导、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準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 。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单位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来漳有关领导、外宾的医疗服务安排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疾病控制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市防治爱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爱卫办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活动;指导城乡开展除“四害”达标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控制吸菸和卫生科学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医政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套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準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準、服务规範以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 。(九)中医药管理科研究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科技发展规划、服务规範和技术标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準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套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服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政策、规划、规範,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供服务能力;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指导推进妇幼卫生和计画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母婴保健、计画生育技术服务信息;负责计画生育手术併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规範计画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十一)计画生育基层指导科指导和督促基层贯彻落实计画生育政策,加强计画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画生育工作网路建设;组织实施计画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导各地实施计画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市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计画生育家庭发展科组织起草卫生和计画生育规範性档案,拟订和完善卫生和计画生育工作政策和标準;拟订并监督落实计画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计画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完善计画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促进计画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 。(十二)政策法规科(审核审批科)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画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画生育的监督管理;承担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範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範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準,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準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準跟蹤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有关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信访相关涉法解释等工作 。负责委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谘询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视窗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宣传与科技教育科拟订并实施卫生和计画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和规範;承担卫生和计画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委机关政府信息网管理,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纂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指导医疗卫生和计画生育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评价工作 。(十五)人事科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和计画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和计画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援外及其他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範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制度;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成人医学教育的学历、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和医学院校医学专业设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驻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