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么多年的《包青天》这些竟然都是假的( 二 )



大义灭亲与司法回避
为了无限拔高包公执法如山的高大全形象,后人还创造了一个大义灭亲、不近人情的包公故事:包公的侄子包勉,为萧山县令,因贪赃枉法被人检举,奉旨出巡的包拯亲审此案,查明真相后,下令铡死亲侄子 。然而,所谓的包公铡侄案决不可能发生在宋朝 。
包拯生前留有一条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 。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他的子孙也确实没有辱没祖宗,子包绶、孙包永年都居官清正,留有廉声 。包拯显然并没有一个成了贪污犯的侄儿,又何须大义灭亲?

即便包拯确有侄子犯罪,也轮不到包拯来大义灭亲 。因为宋代司法特别讲求亲嫌回避,在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都设置了非常严格而周密的回避制 。
宋朝法院如果受理了一起诉讼案,在开庭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核定回避的法官 。所有跟诉讼的原告或被告有亲戚、师生、上下级、仇怨关系,或者曾经有过荐举关系者,都必须自行申报回避 。这自然是为了防止法官的裁断受到私人关系、私人情感影响,出现假公济私、公报私仇的情况 。实际上也可避免发生亲铡侄儿之类的人伦悲剧 。
《少年包青天》剧照
宋亡之后才批量出现的“包公戏”,实际上跟宋代司法制度已毫无关系,顶多只能反映元明清时期的一部分司法观念与实践而已 。至于影视剧,更是抱着娱乐的心态只是看看罢了 。
【看了这么多年的《包青天》这些竟然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