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智慧财产权局(前身为浙江省专利管理局)是根据国务院(国发专计字(84)第130号)“关于在全国设定专利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 , 于1984年经省编委[浙编(1984)121号]批准成立 , 配备事业编制人员10名 , 随着专利事业的发展 , 1990年经省编委浙编(1990)169号文批覆 , 改处为局 , 编制人员增至 15名 。2000年机构改革后成为省科学技术厅的一个处室(对外为局) 。2004年经省编委浙编(2004)193号文批覆 , 升格为副厅级局 , 内设综合管理处和专利执法处 , 行政编制额定10人 。
基本介绍中文名: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隶属:浙江省人民政府
类型:政府部门
局长:高鹰忠
工作职责1、制订全省智慧财产权保护工作和专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地图2、协调和指导全省智慧财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专利执法监督 , 依法处理专利纠纷;3、制订并实施地方专利信息网建设计画;4、负责全省专利技术的实施、交易工作的指导;5、负责对专利代理、评估、信息服务等机构实施业务指导;6、组织推动智慧财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7、开展有关智慧财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承担省智慧财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组织机构智慧财产权综合协调处主要职能是组织编制全省智慧财产权(专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承担局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省内外智慧财产权发展动态调研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建设省智慧财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承办智慧财产权工作国(境)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全省智慧财产权领域工作的协调 , 负责省智慧财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专利管理处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全省专利发展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指导和规範专利权资产评估、质押融资与参与收益分配工作;承担专利技术流转与实施、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许可契约备案登记、专利广告出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省专利代理、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查和代理人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区域智慧财产权试点示範、智慧财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专利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专利统计工作 。专利行政执法处主要职能是负责起草本省专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计画;负责全省专利行政执法 , 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全省涉外专利案件的处理;承办专利侵权判定工作;负责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市县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行政複议工作 。领导信息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冯水华副局长:邱飞章副局长:王坚副局长:曹新安副局长:洪积庆副局长:章一文副局长:孟小军(参考资料)办事指南1.办事依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30号) 。2.服务对象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和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人3.需提交的材料:A.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B.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报告;C.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D.专利代理人执业证;E.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证明 。4.办事程式A.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每年参加年检的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B.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报送年检材料一式三份 。E.我局收到年检材料后 , 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 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补报材料 。F.我局收到年检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 , 作出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年检审核是否合格的通知 。G.办公场所不在杭州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 , 可以将年检材料邮寄我局参加年检 , 送检日以邮寄为準 。6.办理处室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