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範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 厉行勤俭节约 , 反对铺张浪费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结合湖北实际 , 制定本办法 。
基本介绍中文名: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适用地区:湖北省
所属类型:地方法规
分类: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 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 ,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标準、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 结合本地实际 , 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 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準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 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应当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準 。第五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画管理 , 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 , 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 , 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 , 禁止重複性考察 , 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六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 , 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範围 , 并对能够合併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範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 , 应当填写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 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併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 。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第七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 , 不得跨地区迎送 , 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萤幕显示) , 不得安排民众迎送 , 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方、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 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 , 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 , 应当深入基层、深入民众 , 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 ,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 , 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 , 执行协定价格 。住宿用房以标準间为主 , 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準安排接待住房 , 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 。出差人员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交纳住宿费 , 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準自行用餐 。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 , 按标準收取餐费 。确因工作需要 , 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 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 , 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 , 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 , 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餚和用野生保护动物製作的菜餚 , 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档酒水 , 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条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 。第十一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 , 合理使用车型 , 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 , 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 , 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 , 合理安排警力 , 儘可能缩小警戒範围 , 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公务活动结束后 , 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国内公务接待清单 , 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接待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 。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 , 并接受审计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 ,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等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採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 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