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装修协议合同范本 门店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三 )


(7)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找购的,应备注乙方代购 。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购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耽误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
第六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完整施工图纸、效果图,时间为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设计图纸) 。
第七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
第八条 工程质量标准
8.1 本合同执行的施工验收标准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2本合同执行的施工工艺标准为:《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01).
8.3 本合同执行的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标准为:《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TI8883-2002)
8.4 本合同执行的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I8883-2002)
第九条 工程变更
9.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施工方式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附件五:《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9.2增减项目内容以增减项目工程变更单为准,口头协议无效 。
9.3增加项目工程,乙方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
9.4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工程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相应赔偿 。
9.5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10%的变更费 。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订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0.1由以下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书面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拒力;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工程阶段工期款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0.2下列情况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应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 验收中期验收 竣工验收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对有关事项及增加的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口头协议无效;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