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优厚的失业保障:就地安置给房子不必饿肚子( 二 )


宋神宗年间,中书省就曾上奏,言:“民既失业流移,道过京师,苟给以粮食,远近相传,来者不已,则难以周给,而近畿又未有兴工用众之役以募之 。臣等以为莫若诏流民所往州县,募其少壮者充役,疾病老幼者则计口给食 。”遂诏京西路监司官分定州军速检计,随处当兴大小工役,募流民给钱粮兴修 。
等于是说,有工程要上马的,让失业百姓去做,没有工程也要立项出新的工程,让失业百姓去做,临时工也不能白使唤,还得发给钱粮 。
元丰元年(1078年)八月,神宗又要求青、齐、淄州,对当地失业者兴役安置,诏:“青、齐、淄三州被水流民,所至州县,募少壮兴役 。其老幼疾病无依者,自十一月朔,依乞人例给口食,候归本土,及能自营,或渐至春暖停给 。”不但失业者做了临时工,连那些失去劳动能力的也要照顾到,够细致入微的 。
沈括《梦溪笔谈》还提到一个故事,说范仲淹根据“吴人喜竞渡,好为佛事”的风俗,“乃纵民竞渡 。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 。“又召诸佛寺主首谕之曰:‘饥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 。’于是诸寺工作鼎兴 。又新敖仓吏舍,日役千夫” 。可谓以工代赈、拉动内需两不误 。
给田种植,欢迎参军
古代的失业者,其实大多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一旦有了土地,他们也就有了根 。所以,为使他们能够重操旧业,维持基本的生活保障,宋朝政府鼓励他们耕种田地 。
太祖、太宗时,就曾多次以减免租赋的优惠条件召集和鼓励失业农民垦荒种地,并把能召集流亡、劝民垦田作为奖励地方官的政绩依据 。如仁宗天圣年间,“帝每下赦令,辄以招辑流亡、募人耕垦为言” 。
南宋时,对从淮北而来的流民失业者,朝廷给田种植,并蠲免赋税 。
另外,宋朝失业者还有一个比较另类的很容易的再就业机会,那就是参军 。由于宋朝实行的是募兵制,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军等,一般都采用常年招募的办法募集兵员,随到随要,多多益善 。
像史进那样转了五个省还是个失业者,居然没想到参军 。此类人在宋朝恐怕比大熊猫还少,太不珍惜朝廷的社会保障制度了 。
【宋朝优厚的失业保障:就地安置给房子不必饿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