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 调整仓山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

【3月20日起 调整仓山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

3月20日起 调整仓山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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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7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20日起,调整仓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将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33座房屋区域,红农社区潘宅5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60座房屋区域,盘屿社区铁头29号为中心、四周邻近13栋房屋区域,金山工业园区福湾园27-28号楼划定为封控区 。
2.将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24-1号周边约100米范围,福湾社区春风苑一区1号楼划定为封控区 。
3.将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首登13-1号划定为封控区 。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 。
二、管控区
1.将仓山区二环快速路以南,南台大道以西,三环快速路以北,天演路、福湾路以东区域划定为管控区 。
2.将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学院洪塘路校区和二十九中围墙交界以南、洪塘路以北、闽江学院洪塘路校区围墙以东、二十九中围墙以西区域,春风苑一区小区划定为管控区 。
3.将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首登自然村划定为管控区 。
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
三、防范区
将仓山区连江南路往南经则徐大道与三环快速路交界,沿三环快速路以西、以北全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 。
期间,在福湾路主辅路(南起湾边互通,北至双湖互通)、南二环路(西起双湖互通,东至北园互通南侧辅路)、南台大道主辅路(北起北园互通,南至螺洲互通)、南三环路(东起螺洲互通,西至湾边互通北侧辅路)四条道路合围区域,实行交通管控,禁止机动车通行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591-83445666 。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