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西游记》中的女儿国到底在哪儿?( 二 )


至于东女国的婚姻习俗,并非象传说的那样是一妻多夫,而是约定俗成的走婚制 。走婚的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男性和女性的一生都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生活,有意相好的男女双方是通过男子的“走”而实现婚姻过程:男方晚上到女方家过夜,次日早晨回到自己的家中,双方都不是对方家庭的成员 。有走婚关系的男女彼此称“阿肖”或称“肖波” 。这种走婚关系没有严格的法律约束,也不注重门第,但并不是乱交,根据习俗,姨表、叔伯、弟兄、姊妹间严禁结交阿肖,男女双方也不能同时结交多个阿肖,但由于距离时间等原因,可以同时结交几个临时阿肖 。男女生育的后代一律跟母亲居住在一起,跟随母姓,由家庭中的母亲,舅舅和姨母等共同抚养 。男女双方若出现品性不端、感情不合等因素无法调和时,可解除关系,这种解除也比较简单,一般没有固定形式和手续,只需两个人说明即可,然后双方可以继续寻找新的正式阿肖,建立走婚关系 。
今天,在扎坝地区仍然以女性为中心,家庭主要事务由女性掌管,与东女国的“以女为王”比较相似 。而且依然实行走婚制,男女双方相好时建立走婚关系,这种关系叫做“甲依”,由男方在夜晚爬上女方所居住的碉楼,与之相会,第二天早上就离去,以后可以保持这种固定的婚姻关系,也可以随时解除,别外寻找自己的对象,一般一个姑娘一生要结交很多个“甲依”,他们所生的孩子则由女方抚养,跟随母姓,与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
由此可见,历史上的确存在着“女儿国”,但这个“女儿国”并不像我们在《西游记》等小说中所看到的那样全是由女人组成,而只是由女人主宰的一种社会形态,它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是一种比较淳朴古老的社会机制,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闭塞,社会生产的严重落后,其部落民族的原始社会的形态得以延续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