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物的请示 购物申请单模板( 四 )


16、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4月1日来到我国 。当日,该旅客在江西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瓷器,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565元 。2019年4月5日,该旅客从江西离境 。经审核,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退税额62.15元 。请问退税代理机构能否根据旅客意愿采用现金方式为旅客办理退税?
答:可以 。按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订)的规定,退税支付方式包括现金和银行转账两种 。退税金额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根据境外旅客选择,退税代理机构采用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按照上述规定,本例中退税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旅客意愿采用现金方式办理退税 。
17、退税商店在为境外旅客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时,需要在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哪些信息?
答:按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订)的规定,退税商店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时,要核对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在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以下信息:一是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以及其上标注或能够采集的最后入境日期;二是境外旅客购买的退税物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号码 。
18、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 。4月3日,该旅客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旗袍,取得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4520元 。4月5日,该旅客将旗袍作为礼物送给了中国好友 。2019年4月6日该旅客从北京离境 。请问该旅客是否可以就其购买的旗袍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答:不可以 。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境外旅客购买的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是境外旅客申请离境退税的必要条件 。本例中该旅客已将购买的旗袍赠予中国好友,未由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因此该旅客不能就其购买的旗袍申请离境退税 。
19、某境外旅客2019年3月30日来我国游玩 。3月31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把团扇,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 。4月2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两个苏绣枕套,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2260元 。2019年4月5日该旅客从江苏离境 。如经审核无误,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是多少?
答: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为376.2元 。39号公告第四条规定,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16%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11%退税率 。因此,本例中该旅客可取得的应退税额=团扇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苏绣枕套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1160×11%+2260×11%=37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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