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用人才却也毁于人才秦始皇执政的得失分析( 二 )


嫪毐之乱平息之后,秦始皇怒其母赵太后与嫪毐沆瀣一气,即下令削去其太后之称,撤除其一切待遇,并将其囚禁在雍城 。后来,齐国、赵国派使者使秦,“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把统一天下作为目标),而大王有迁(贬斥)母太后之名,恐诸侯闻之,由此倍(同“背”,背叛)秦也 。’秦王乃迎太后於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 。”(《史记 。秦始皇本记》)
4、没有“坑卒”、“屠城”暴行 。
秦始皇之前,秦赵“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王龁将赵军四十万降卒除放掉二百四十名小龄卒外,全部予以坑杀 。
秦始皇之后,项羽起兵反秦,攻襄城久持不下,攻克后屠城坑卒 。《史记.高祖本纪》说:“襄城无异类,皆坑之,诸所过无不残灭 。”为上将军后,打败了秦将章邯的队伍,俘获秦降卒二十万,打算收编共击咸阳,行军至河南新安城,听秦降卒有怨言,就将二十万降卒全部予以坑杀 。
楚汉之争时,项羽率兵与齐将田荣在城阳交战,田荣被打败,带兵逃到平原,项羽追杀 。不但坑杀了田荣的降卒,还将城里房屋全部烧毁,又将俘获的老弱妇女几乎全部杀光 。特别是项羽攻入咸阳后,“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 。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 。”(《史记.秦始皇本纪》)
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秦始皇在近十年的征服六国、完成统一霸业的漫长征战中,历经屡战,却不见史书有关其坑卒、屠城暴行之记载 。
5、不行人殉制 。
用人殉葬是一种残酷的阶级压迫,这种制度历史悠久,天子、大夫都可以用人殉 。公元前384年秦国首先废除了人殉制度,至秦始皇登基作皇帝也只仅过了一百三十八年 。秦始皇自认为是功过三皇五帝的君王,又是权力至高无上的始皇帝,他要做的事恐怕无人能拦得住,也无人敢阻挡,别看人殉制已废除百余年,可凭他的权势和好大喜功要使用人殉,怕不少大臣都会附会,然而他没有,连牲殉也未用,只是用与实物同样大的陶制兵马俑陪葬 。他要是坚持恢复用人殉葬,怕规模会是惊心动魄的 。
在今人看来,没有坑卒、屠城暴行,不行人殉制,也许没有什么可值得称道的,但是,不要忘了秦始皇正处于把奴隶视为牲畜可以任意杀戮的野恋奴隶制社会向着封建制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他的前后都有人屡行坑卒、屠城、人殉(需要指出的是,直到清代顺治皇帝仍在行使人殉)之暴,而唯有他能够摒弃陈腐的观念,平待黎民百姓,把平民视为“人”来看待,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实属难能可贵 。
然而,不可否认秦始皇施政也是比较严苛的,这种严苛,来自秦始皇对社会管理的特殊理念和与之相应的严厉措施 。实际上秦代无论在社会管理、工业制造还是农业生产等领域推行的都是标准化的管理制度,这些无论哪个领域的制度标准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并实施,任何人不得违背,否则,要受到惩罚 。如秦法规定灶灰等家庭垃圾一律不准随意倾倒在大街上,否则要受到处罚;《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 。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 。”就是秦法律规定,一人不可同时兼营两种方术,若朝廷考察出其人不精于自己的本业,就要将其处死 。然而观测云气星象的人有三百多,个个技术精通 。在工、农业生产上实行的是标准化生产,生产标准也是以法律的形式推广开来 。在工业制造上,实行的是“物勒工名”制,也就是在今天看来都比较先进的责任制管理模式 。在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数千件青铜武器,显示了秦代在标准化管理模式下青铜制作的高超的工艺水准,出土的组合类武器,如弩机,其望山、牙机、悬刀、枢轴等附件都铸造得十分标准,误差不超过一毫米,相同部件在同类其他弩机上仍可以使用,方便了武器的更新和维修;出土的大批青铜箭镞(箭头),都是一个标准:三棱体,呈流线形 。证明了秦代标准化生产的优势 。见过秦代青铜武器的国外专家一直认为,世界标准化生产最早在中国秦代就已经开始了 。出于战事需要的考虑,秦国注重的是农业生产和军事战争,推行的是“奖励耕战”的国策 。军事上实行的是“军功”制,而对农耕的规定更是十分细致严谨,秦法规定,天下雨的雨量及范围都要逐级上报;播种,亩用种量也有规定,只是可以根据土地的肥瘠稍加或稍减;耕牛是秦农业的主要动力,规定,养牛人养10头母牛,如果有4头不下仔,养牛人要受罚;对牛的喂养也有规定:牛瘦(指腰围)1寸,人笞10鞭;如果牛死掉三头,不但养牛人要被治罪,养牛人所在的县令、县丞也要承担连带罪责;对养牛情况每年有四次评比,若连续两次被评比为未尾的,养牛人要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