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也能共用?揭秘古人为金钱而共妻,金钱造成道德底线的丧失( 二 )


但是,穷疯了的人,总能想到如何规避律法,钻法律的空子 。如封建宗法制度,就被他们利用,充当了混淆官方律条的保护伞 。
在这种似是而非的保护伞掩盖下,只要履行一定的“宗法程序”,如签订契约,找担保人,有媒人拉线,举行结婚仪式等,也就是所谓的三媒六证齐全,即可规避法律的制裁 。
说白了,古代的共妻,就是一种“非法”的临时婚姻,经过媒证、订约、送聘、迎娶等环节,一个愿“典”,一个愿“雇”,“两厢情愿”的无耻!
有个叫蒋晗玉的作者,在《书屋》2008年第11期著文说:“无论是典妻还是借妻,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体现了丈夫对妻子的绝对占有,女性对男人的人身依附,女子一旦出嫁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完全听从丈夫的处置,像商品一样被买来卖去……”
这话,貌似一语中的,其实就说对了一半,因金钱造成的道德底线的丧失,才是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