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性解放致九成公主改嫁:唐朝妇女贞操观淡薄( 三 )


看看 , 连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话 , 都完全不放在心上了 。
至于底层人家的男女交往 , 则更是从容散淡 , 正如崔颢《长干曲》所描述的那样——“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 。停船暂借问 , 或恐是同乡 。”
宋人洪迈在《容斋三笔》中对此现象总结议论:“瓜田李下之疑 , 唐人不讥也 。”所以 , 《唐传奇》中写陌生男女在外自由地攀谈、结识 , 甚至同席共饮之事不胜枚举 , 也就不是什么值得惊怪的事情了 。
正是因为唐代妇女的自由度空前提高 , 所以 , 她们的交际圈不被男人所限制 , 也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空间 , 这一点 , 以敦煌文书中“女人社”社约文书体现得最为明白 , 其中一件为显德六年(959年)所写——
显德六年己未岁正月三日 , 女人社因兹新岁初来 , 各发好意 , 再立条件 。盖闻至诚立社 , 有条有格 , 夫邑仪者 , 父母生气身 , 朋友长期值 , 遇危则相扶 , 难则相救 , 与朋友交 , 言如信 , 结交朋友 , 世语相续 , 大者若姊 , 小者若妹 , 让语先登 , 立条件与后 , 山河为誓 , 中不相违 。一、社内荣凶逐吉 , 亲痛之名 , 便于社格 , 人各油一合、白面一斤、粟一斗、便须驱驱 , 济造食饭及酒者 。若本身死亡者 , 仰众社盖白耽拽便送 , 赠例同前一般 , 其主人看待 , 不谏厚薄轻重 , 亦无罚责 。二、社内正月建福一日 , 人各税粟一斗、灯油一盏 , 脱塔印砂 , 一则报君王恩泰 , 二乃以父母作福 , 或有社内不谏大小 , 无格在席上喧拳 , 不听上人言教者 , 便仰众社 , 就门罚醴腻一筵 , 众社破用 。若要出社之者 , 各人决杖三棒 , 后罚醴局席一筵 , 的无免者 。
从文书上可以看出署名 , 共十五人 , 有社官、长社、录事、社老以及诸社人 , 可谓职司分明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妇女在结社的过程中 , 不但自愿 , 还有支配自己家庭经济支出的权力 。
有人要说了 , 显德六年 , 那不是都已经五代了么 , 这怎么能说是唐前期呢?我想说的是 , 即便到五代 , 妇女还有这样的自由度 , 那么 , 初唐中唐时期妇女的地位便可从容地推想畅想了 。
【唐朝性解放致九成公主改嫁:唐朝妇女贞操观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