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金名将岳飞:武穆蒙冤天日昭昭

岳飞(1103年2月15日—1142年1月27日)民族英雄,著名军事家,武术家,抗金名将 。字鹏举,谥武穆,后改谥忠武 。河北(今河南)相州汤阴永和乡孝悌里人 。
岳飞品行高洁,文武双全,其言行,足以让古往今来绝大多数官吏羞惭嫉恨——
一:廉洁奉公 。
衣——全家均穿粗布衣衫,妻子李氏有次穿了件绸衣,岳飞便道:“皇后与众王妃在北方(靖康之难时被金兵俘虏)过着艰苦的生活,你既然与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穿这么好的衣服了 。”自此李氏终生不着绫罗 。
食——与士卒同例,部队补给艰难时,则“与士卒最下者同食” 。有次受地方官招待,吃到“酸馅”(一种类似包子的面食)这种在官员富商们看来很普通的食物时,惊叹道:“竟然还有这么美味的食物 。”便带回去与家人共享 。
住——茅屋军帐,与士卒同甘共苦 。高宗曾要在杭州为岳飞建豪宅,岳飞辞谢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财产——南宋诸大将无不豪富,张俊为防盗,铸一千两一个的大银球,称为“没奈何”,堆满大屋,退休后尚有每年六十万担租米的收入 。而岳飞被害抄家时,总家产只有三千贯(约合二千多两银),且其中含有数千匹麻布,显然也是准备用于军队的 。
犒赏——战时,南宋对军队犒赏极厚,岳飞从来不取一文,全数分给将士 。有次一名部将贪污赏银,立斩 。
二:严以律子,厚以待人
除了自己俭朴淡泊,刻苦励志外,岳飞对子女教育很严 。要求他们每天做完功课后,必须下地劳作 。除非节日,不得饮酒 。宋时有“任子恩例”,官员品级越高,子女可享受的官阶越高,次数越多 。岳飞勉励儿子们“自立勋劳”,仅用了一次“恩例”,还是为老上级张所之子张宗本而用 。而岳云屡立殊勋(多次战斗中“功第一”),岳飞却多次隐瞒不报 。为此张浚说:“岳侯避宠荣一至此,廉则廉也,然未得为公也!”(岳侯躲避荣耀到了这个地步,廉洁固然是廉洁了,却不见得公正)岳飞答道:“父之教子,怎可责以近功?”(父亲教育儿子,怎么能让孩子有急功近利的思想?) 。又说:“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若使臣男受无功之赏,则是臣已不能正己而自治,何以率人乎?”
岳飞前妻刘氏,在战乱中抛弃婆婆和儿子改嫁韩世忠手下小校 。岳飞得知后送去500贯资助她,这才另娶李氏 。
虔城百姓暴乱时曾惊扰孟太后车驾,被岳飞平定后,高宗密旨屠城,岳飞冒险屡次求情,保全了一城老小 。
三:令出如山,赏罚分明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是岳家军的口号,也是真实的写照 。损坏庄稼,妨碍农作,买卖不公……斩!在古代,令出不行者斩,很多军队做得到,号称损坏庄稼买卖不公斩的也不少,但真正做得到的,恐怕只有岳家军一支 。所以岳家军所到之处,民众无不欢欣围观,“举手加额,感慕至泣”
严格的军纪外,又有浓浓的温情:士卒伤病,岳飞亲自抚问;士卒家庭困难,让相关机构多赠银帛;将士牺牲,厚加抚恤外,还“以子妻其女”(部将牺牲后仅余孤女无人照料,岳飞让儿子娶她),李氏亦时常慰问将士遗孀 。如此赏罚分明官兵同心的军队,自然是“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
四:不纵女色
南宋诸将中,唯有岳飞坚持一妻,且从不去青楼纵欲 。吴阶曾花二千贯买了一名士人家(读书人家)的女儿送给岳飞,岳飞以屏风遮挡问道:“我家的人都穿布衣,吃粗食,娘子若能同甘苦,便请留下,否则,我不敢留你 。”女子听了窃笑不已,显然不愿 。岳飞便遣人送回 。部将谏阻说不要伤了吴阶的情面,岳飞说:“而今国耻未雪,岂是大将安逸取乐之时?”吴阶得知后益发敬重岳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