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剩男剩女生活史:大禹竟是剩男剩女榜样( 三 )


假设某种极端情况 , 男女双方四位父母相继辞世 , 订了婚约的男女甚至可能一等十二年 。
除此 , 民间也有不少男女已经订婚 , 但因对方之变故突然被剩下的案例 。元朝留下的部分文献讲了这样的事情 , 至元七年女伴姨 , 经媒说合与一男订婚约 , 但是女子二十四了 , 对方不来娶 , 女家一气之下告官 。官家判男家结案状抵达到三十天必须娶 , 否则女家可以别嫁 。这算是订妻不娶女为剩 。
与之相反 , 也有女家反悔的 。至元六年八月期间 , 李仲和受了财钱三十五两、红花等订情聘礼 , 将其女丑哥聘给了郭伯成儿子驴儿 , 两年后女家又收取石姓家财钱一十五两 , 召入舍为婿 。就这样 , 郭驴儿被“剩”下了 , 官家判女方离异赴郭家当媳妇 。
这种因为意外 , 突然剩下产生的民间故事 , 在明清小说中大量存在 , 也成为一些说书人极好的材料 。
官府安排 , 靠得住吗?
除了那些独身主义者 , 大部分剩男剩女还是希望早日成婚过上正常人生活的 。
如果遇上好的皇帝 , 好的制度 , 剩人们的婚姻问题或由组织来解决 。譬如晋武帝时女子十七岁没有嫁 , 地方官必须充当媒人 , 给女子找到夫家 。
唐太宗真是一个好皇帝 , 贞观二年下诏:希望州、县官人解决普通老百姓中没有婚嫁的剩人 , 如果男女自由恋爱 , 官人不得阻止;对二十岁以上男子 , 十五岁以上女子 , 妻丧达制之后的男人和孀居服纪已除的寡妇 , 鼓励他们结婚;对那些因为贫穷出不起礼聘金的 , 鼓励乡里的富人资助完婚 。
这位明君将其列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刺史、县令以下官人 , 若能婚姻及时 , 鳏寡数少 , 量准户口增多 , 以进考第 。如导勤乖方 , 失于配偶 , 准户减少 , 以阶殿失 。”
如果细细梳理 , “组织”这样急着让剩男剩女们告别单身 , 并不是从人性中寻找另一个刚性需求出发 , 而是为了多一个人头 , 多一份人头税 。
汉惠帝这道诏令的用意不是很明显吗?——“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 , 五算” 。算 , 是人头税 , 到了年龄不嫁就要上缴五倍的人头税 。以一当五 , 当然划算!
与之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对那些老无所依的“独” , 王朝的体恤少得可怜 。西汉是对剩男剩女们比较关心的一个朝代 , 但在陈谷烂在仓里的文景盛世时也没有给他们发放抚恤金 , 倒是武帝时有过七次 , 有过底层生活经历的汉宣帝发放过十二次 。孤寡老人们或一次得到帛二匹 , 或絮三斤 , 米四石 。
【古代剩男剩女生活史:大禹竟是剩男剩女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