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遂良如何反对唐太宗的高利贷业务捉钱令史( 二 )


在中国历史上 , 贞观年间最为贫穷 , 这个看法似乎成为后世人们的共识 。直到北宋年间 , 人们要举例说明一个时代的贫穷状况 , 还要以贞观年间为典范 。北宋年间 , 王安石要在京师流通折二钱 , 宋神宗担心让外国人知道 , 使外国人认为宋朝贫穷 , 瞧不起宋朝 。王安石解释说 , 贫穷并不丢人:
“自古兴王如唐太宗、周太宗时极贫 , 然何足为耻?”

朝廷发放高利贷
从隋朝末年李渊起兵 , 至贞观时期的对外战争 , 战争持续了三十多年 , 大唐王朝开支战争经费无数 , 财税枯竭 , 只好赚一点儿小钱补偿一下 。贞观十五年 , 唐太宗带领朝廷发放高利贷 , 赚了一点儿利息 。
唐太宗发放高利贷的方法不是组织放贷公司 , 而是任命借钱主体 。
唐太宗发放高利贷的方法不是组织放贷公司 , 而是任命借钱主体 。先确定借钱主体 , 然后对其贷款 , 真可谓扩大金融业务的奇招妙术 。老百姓是借不起钱的 , 或者说借了钱也是还不起的 。唐太宗就组织各级官府衙门来借钱 , 每个衙门里任命九名工作人员作为自然人借钱主体 , 官方职称叫作“捉钱令史” 。每个“捉钱令史”要从朝廷借取五万文钱 , 每年向朝廷缴纳利息四万八千文钱 , 年利率为百分之九十六 。这个利率水平恰好没有突破前朝祖宗们关于取息不应超过本钱的道德标准 , 所以唐太宗的高利贷业务做得冠冕堂皇 , 心安理得 。
为了鼓励“捉钱令史”们还款付息的积极性 , 唐太宗将他们纳入吏部候补 , 缴满一年的利息 , 就可以任命实缺官职 。为了得到实缺官职 , “捉钱令史”们借贷情趣盎然 , 争先恐后 。唐太宗的高利贷业务 , 也就做得风生水起 , 有声有色 。
唐太宗发放高利贷的目的 , 不仅是赚点儿小钱 , 更重要的是当时文武百官没有工资 , 各级官府衙门行政开支不足 , 朝廷发放高利贷所得的利息 , 就用于给百官发放工资 , 以及各级官府衙门的日常行政开支 。
捉钱令史下海经商
“捉钱令史”们从朝廷借到高利贷资金 , 就用来下海经商 , 追求利润 。这种经营方式 , 并非唐太宗所首创 , 而是兴起于隋朝 , 被称为“公廨钱” 。
除了全国上下共同贫穷 , 百姓大量死于侵略异族的战争之外 , 唐太宗的王朝似乎是个完美的王朝 。
“廨”是古代官署的总称 , “公廨钱”就是官员们从朝廷借来的本钱 。官员们用公廨钱进行经营 , 所获利润用来解决生计问题 , 并补充官府衙门行政费用的不足 , 就形成了公廨钱经营方式 。然而 , 公廨钱经营方式一经产生 , 就成为一个充满争议的事情 。
隋文帝开皇十四年(公元594年) , 工部尚书苏孝慈批评有些官员使用公廨钱放贷 , 唯利是图、烦扰百姓、败损风俗 , 因此奏请朝廷限制公廨钱的用途 。出于农本主义思想 , 苏孝慈主张将公廨钱的用途限制在经营农业方面 。开皇十七年 , 隋文帝诏令允许京师及各地衙署使用公廨钱在市场上交易买卖 , 以及在各处经营生意 , 唯不准使用公廨钱出借放贷收取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