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湖北省畜牧条例》日前正式公布,并将于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条例》对畜牧生产环节的“问题肉”“问题奶”“猪漂流”等现象列出一系列“负面清单”;对不安全畜禽产品建立召回制度;生鲜乳全程禁止任何添加品,实行最严苛的管理制度 。此外,对近年来常见诸报端的“猪漂流”“鸡漂流”等建立了明确的追究制度 。
《条例》从湖北省畜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对畜牧工作的政府责任、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
其中,《条例》首次建立了不安全畜禽产品的召回制度 。畜禽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行政主管部门等发现畜禽产品不安全,都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安全畜禽产品,启动召回,展开调查和处置,确保畜牧产品安全 。《条例》对于生鲜乳安全建立最严苛的制度,其中明文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实行可追溯制度,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等 。
此外,为杜绝出现“猪漂流”“鸡漂流”等病死畜禽违法抛弃行为,《条例》明确规定畜禽养殖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
禁止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 。
【湖北出台畜牧条例建立“问题肉”召回制度】抛弃病死畜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每次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 2015年平定县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0万元
- 国家对发展畜牧业用地、用水、用电方面有优惠吗?
- 目前,国家对畜牧良种的补贴是多少?
- 江西南康区因地制宜出台2015年畜牧业生产发展计划
- 七千万资金助推贵阳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 福建漳州市政府出台实施每个生猪养殖场给予30万-60万元的补助
- 河南省2015年畜牧业财政项目启动
- 四川省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 湖北省自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毕业申请时间
- 重庆忠县33个畜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约10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