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泰顺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三 )


(4)非县城施教区在县城就读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必须具有就读学校电子学籍,连续6年就读学校完整学习经历的小学毕业生优先安排,依次类推,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 。
(5)新居民子女入学提供的材料均需半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 。
(三)政策优待生
1.下列对象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公示后,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我县公民办学校招生中妥善安排入学 。
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②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
③“飞地”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及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我县ABCDE五个层次人才子女;
④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支援温州市等上级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援鄂、援沪等市外的医疗队员子女,受县级(不含部门表彰)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⑤县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
⑥县级及以上“三名”“三坛”或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子女;
⑦援疆、援藏、援青及援外等干部子女;
⑧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其他需要优先安排的对象子女 。
2.民办学校(含系列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在本校(民办学校)就读的,及县政府认定的政策或协议承接生在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本校可优先照顾入学 。公办学校正式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子女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本校可优先照顾入学 。
3.对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及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子女等,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
4.“长幼随学”政策照顾 。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儿童被派位录取,其他未被派位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 。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行网络平台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同步报名分类分批录取的办法,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
(一)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
6月27日前,民办学校公布招生简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数及收费标准等) 。
2.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政策优待生报名、录取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直升报名和确认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平台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报名人数小于直升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其小学部报名人数多于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号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全县统一招录 。九年一贯制学校于6月27日前确认本校直升生名单(根据学生、家长意愿,不能拒绝接收符合直升条件的直升对象)并提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6月28-29日直升生招生报名,7月1日前完成直升生录取工作 。
报名民办学校的政策优待生于6月27-30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县教育局7月1日前完成民办学校政策优待生录取工作,并公布民办学校已录取人数和剩余招生计划数 。
3.民办学校报名
初中七年级新生于7月4-6日,小学一年级新生于7月5-7日在“入学掌上通”上选报意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最多限报2所),填写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 。逾期未报的,视为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