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营业执照样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概况: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
1.6工期 日历天;
预定为: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1. 7合同价款
1.7.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
工程总价包死,如单价包死结算总价超过合同价款时须签订补充协议 。
1.7.2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
第二条 施工图纸设计
2.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2.1.1甲方自行设计图纸,施工前会同乙方、监理方对图纸进行会审,施工交底 。
2.1.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
2.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
2.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
2.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
3.3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
4.2严格执行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
(2)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
(3)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
4.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材料管理以及仓库及食宿费用 。
4.4装修完毕后,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清理及初次保洁 。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发出的设计修改通知单进行施工,乙方没有甲方的书面通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内容 。
工程变更在工程实施变更前7天内,由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后,乙方方可施工,否则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
具体如下:
1、设计变更需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其中发包人甲方用章仅指“技术专用章”,其他印章并不具有变更确认效力) 。
2、其他变更需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其中甲方用章仅指“技术专用章”,其他印章并不具有变更确认效力) 。
3、工程变更中涉及经济部分必须以甲方预算部门确定为准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