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昌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收费工作安排( 二 )


2.中小学校代收费项目及标准
(1)教科书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两免一补”政策,免费向学生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 。高中阶段教科书费含与教科书配套数字音像材料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 。
(2)教辅材料费:由学生自愿选用《江西省中小学教辅评议推荐目录》中的教辅,并申请学校代购的,教辅材料费由学校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学校应按照“一科一辅”原则,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 。
(3)学生体检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 。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
(4)校服费:校服的采购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的规定执行 。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管理权限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厅 。各县区不得违规增设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
三、规范教育收费缴费管理
要严格执行《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洪财税〔2021〕26号)文件 。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通过“教育缴费平台”收缴,通过缴款通知收缴,由缴款人自行选择省财政厅“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省政府“赣服通”、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和省财政门户网站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22家代理银行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缴款渠道完成收缴 。
四、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2022南昌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收费工作安排】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执行 。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应当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发展基金 。2016年11月7日以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在未完成分类登记相关程序前收费政策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 。
五、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学校要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收费的文号,并通过在校内醒目位置放置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收费公示牌采用原按规定制作的公示牌作相应变更后使用) 。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