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民办 2022年鹿城区初中招生政策( 三 )


Q7、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辖区部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鹿城城区均无房,或房产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如何入学?
答: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鹿城城区均无房,或房产不符合施教区学校入读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按片区统一调配至城区初中入学 。
Q8、户籍在鹿城非城区(含七都街道、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父母持有城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非城区的,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上戍校区、临江校区等)入学 。如父母持有符合条件的城区学校施教区房屋产权,可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
Q9、非鹿城区户籍,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何入学?
答:非鹿城区户籍,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根据父母房屋产权地址,申请在鹿城区就读初中 。就读规则具体为:房屋产权地址在城区范围的,按片区统一调配至城区初中入学;房屋产权地址在非城区范围的,到产权所在施教区初中(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上戍校区、临江校区)报名入学 。
Q10、新居民随迁子女如何在鹿城区公办初中入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非鹿城区户籍,父母符合鹿城“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完成“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资格认定(具体办法详见微信公众号“鹿城新居民”)后,由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招收 。
“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具体要求为:
父母持有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一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据(城区省定条件):
①居住依据:在鹿城城区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件或流动人口登记记录,并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依据 。
②工作依据:属个体经商户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一年(近一年)以上在鹿城城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鹿城城区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 。
③参保依据:在鹿城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一年(近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
符合“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后,区招生办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局直属和部分鹿城区属初中招收新居民随迁子女积分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5〕33号)规定,对父母符合省定“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对象进行积分量化,按照“积分高者优先”原则,将达到一定分值的新居民随迁子女统一调配到指定公办学校就读 。
(二)非鹿城区户籍,父母符合鹿城“非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向非城区相应初中学校(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上戍校区、临江校区)报名(详见各非城区初中招生公告),由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并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接收入学 。如不能全员接收,予以统筹安排 。
Q11、华侨子女如何入学?
答:鹿城区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初中,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按照父母出国前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情况,参照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鹿城区初中;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顺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按照父母出国前户籍,在非城区初中(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上戍校区、临江校区)入学或按片区统一调配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