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为何假发怒目的是掩盖自己政治投资的野心?

一、《史记》的矛盾
按司马迁所著“史记”中“吕不韦列传”所记载,秦始皇为吕不韦所生 。
"......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 。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 。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 。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秦昭王五十年,使王?围邯郸,急,赵欲杀子楚 。子楚与吕不韦谋,行金六百斤予守者吏,得脱,亡赴秦军,遂以得归 。赵欲杀子楚妻子,子楚夫人赵豪家女也,得匿,以故母子竟得活 。秦昭王五十六年,薨,太子安国君立为王,华阳夫人为王后,子楚为太子 。赵亦奉子楚夫人及子政归秦 。秦王立一年,薨,谥为孝文王 。太子子楚代立,是为庄襄王 。庄襄王所母华阳后为华阳太后,真母夏姬尊以为夏太后 。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雒阳十万户 。庄襄王即位三年,薨,太子政立为王,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 。秦王年少,太后时时窃私通吕不韦 。......"
载录于正史司马迁的《史记》之《吕不韦列传》 。
但是查秦始皇本纪,见:“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 。庄襄王为秦质子於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 。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郸 。及生,名为政,姓赵氏 。年十三岁,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 。”
载录于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第一则材料说吕不韦把赵姬献给了异人,但是赵姬是怀有身孕的 。“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很明显,秦始皇为吕不韦所生 。第二则材料则告诉我们,秦始皇是秦庄襄王的儿子 。“姓赵氏”,这个说明秦始皇的确是秦朝的正统 。到底怎么看待这个矛盾呢?
二、分析论证
正方的论据有以下几点:
1,有可靠的史料记载,《史记》明载"......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 。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 。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 。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
2,在邯郸献姬的过程中,吕不韦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了一步步的政治投机 。所以这是很可能发生的,吕不韦是国人,魏国在男女方面比较开化;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吕不韦为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把赵姬送给异人也很正常 。
3,吕不韦怒是假发怒,是装的,目的是掩盖自己政治投资的野心 。
反方的论据有以下几点:
1,赵姬能歌善舞,在邯郸献姬的过程中,很明显她不可能就有怀孕,否则跳舞是会有危险的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早期怀孕 。
2,既然是早期怀孕,你吕不韦怎么知道赵姬肚子里面一定是男孩子呢?现在的医学水平,早期怀孕,B超都检查不出婴儿的性别,古人怎么又知道呢?
3,政治投资的风险太大,事情一旦泄露,将是杀身之祸 。况且在不知道性别的前提下去投资,结果很可能是一无所获,还要遭罪 。比是国家机密 。
4,注意这句:至大期时,生子政 。什么是大期?古人注解《史记》,说大期有两种意思:一是指10个月 。一个周期,一个期限,古人说十月怀胎,十月就是一个周期 。二是指12个月 。
现在我们先说10个月的解释:
【吕不韦为何假发怒目的是掩盖自己政治投资的野心?】按照正方的观点,赵姬在吕不韦那里已经怀孕,然后又在异人那里10个月后怀孕生下孩子 。请问这可能吗?妇产科的医生都要笑话:过期妊娠了都!!!一般医学上把从妇女最后一次月经的时间算做怀孕的开始时间,怎么算预产期呢?就是在怀孕的开始时间加9个月多7天 。比如2月10号是最后一次月经,那么理论上的产期是2+9=11月10日 。再加上7天,就是11月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