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大臣崔与之生平简介崔与之是怎么死的

崔与之(1158年—1239年),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 。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 。南宋名臣 。
绍熙四年(1193年)进士 。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 。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 。端平元年(1234年),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 。端平二年(1235年),除参知政事 。端平三年(1236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 。嘉熙三年(1239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卒谥清献 。著有《崔清献公集》 。
南宋大臣崔与之生平简介
立志报国
崔与之出生在一个医生家庭 。还在少年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因病去世了,因此家境清贫 。但崔与之少年有大志,立志救国济民 。他刻苦读书,钻研经史,务求通晓大义,文章写作朴实得体 。待人接物,办理事情,他也十分机警 。不过命运似乎有些与他作对,青年时多次参加科举考试,他都没有中榜 。于是崔与之寄望于出外求学 。直到三十二岁时,由于得到增江书友林仲介等人的慷慨资助,崔与之终于能够跨出增城,一酬宏愿 。离家前,他向亲友表示,决心三年学成 。
【南宋大臣崔与之生平简介崔与之是怎么死的】崔与之单身远涉关山,步行到南宋京师临安(杭州),入太学读书 。此时的临安,南宋小朝廷苟安一隅,城内十万人家,栏院酒馆林立,城外西湖名胜,景色迷人,达官富贾过着纸醉金迷、歌舞升平的日子,早已把中原父老忘到九霄云外 。崔与之在学舍埋头苦读,三年里不曾踏足临安街市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年后,他学得满腹经纶,果然高中一甲进士,成为岭南第一个由太学生考上进士的人,从此步入仕途 。
只是“朝中无人难做官”,崔与之被调往荒远的广西浔州(桂平),做了个“从八品”小官——司法参军 。只要能为社稷尽力,崔与之就不计较官职低微,就不避艰苦 。有一次,巡按到浔州视察,但接待用的驿所却因年久失修而不能使用 。郡守要崔与之主持维修,限令几日内完成 。仓猝之下难以找到屋瓦,崔与之就叫属下用茅草盖屋顶,将屋内整饰一新,按时完成了任务 。不久,用来储备谷物、调节物价、赈济灾荒的粮食仓库也因久未修葺而漏雨,郡守便打算卖掉储粮 。崔与之得知,不顾官卑言轻,坚决反对 。郡守改变主张,命崔与之负责修粮仓 。崔与之以保粮为重,将自己居所的屋瓦拆下换用茅草,而把屋瓦盖在粮仓上 。郡守因此赏识他的胆识才干,推荐他转任淮西提刑司检法官 。
在淮西,一个大京官的儿子称霸乡里,人们告状,许多官吏都不敢受理 。状纸递到崔与之那里,他拍案而起,不畏权势,秉公判决,责令乡霸退还民田 。那京城里的大官闻讯,非但没有怪罪崔与之,还表示赞许,把他推荐给朝廷 。
其后,崔与之先后调任建昌(江西南城)新城县知县、邕州(广西南宁)通判等职务 。在新城,他整顿赋税,减免各种中间环节和费用 。他规定,百姓应缴纳的钱粮直缴官衙,已缴纳的不准滥追,未缴纳的不准随便责罚,改变以前官差追缴赋税使不少民户倾家荡产的陋习 。这一来,百姓争先恐后缴税,开创了未有施一次刑罚而办好赋税的德政 。在邕州,知州盘剥士卒,不按时发衣服粮饷,激起士卒哗变 。上司下令崔与之摄理知州职事并处理事件 。崔与之从自己驻守的宾阳赶到邕州,叛军在城门口阻拦 。他不顾危险,冲门而入,执行公务 。待叛军有所安定之后,他查出一名为首滋事者处斩,其余不究,迅速平定兵变,使全州恢复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