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妾室地位有多低妾不得与丈夫通宵在一起

我们都知道古代妻妾虽然都是侍奉男人的,但是在地位上却大有不同,妾侍的地位到底有多低呢?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 。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 。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 。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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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红楼梦》中,贾政之妾赵姨娘,不但全府上下主子都看不起她,就连稍有脸面的丫环婢女也不把她放在眼里 。赵姨娘的亲生女儿探春并不认她为母亲,也不认生母的弟弟为舅舅,她只认贾政的正妻王夫人为母亲 。母女应有的生身血缘关系在宗法的道德规范下成为主奴关系了 。对于妾来说,只能把自己看作是代替正妻生育的人 。由于嫡庶之分甚严,妾的地位非常低下,正妻去世后,必须再娶一个妻子,以至造成诸多弊端 。此外,在与丈夫的关系中,如果说“夫为妻纲”,夫妻之间本来就不平等,那么,妾与丈夫的关系就更不平等了 。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 。《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 。
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 。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 。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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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 。此外,视门第、家庭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由于古代娶妾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因此,丈夫对妾负有满足其性欲的义务,如果一个男子娶了妾,而不能经常与她发生性关系,那么,这个男子会受到谴责 。此外,还规定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性交完毕后即离去 。
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 。妻妾们把能否得到丈夫的抚爱看成最重要的事,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纷争,古代的许多“家训”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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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性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她们不比男人,还可以在外工作,交朋友 。并且,强调了男人的性生活技巧远比女人的年轻漂亮重要,只要性交技术出色,那么尽管人老伛偻,却受到妻妾的敬重,合家和睦 。此外,家训中对新妾娶进家门也有规定,主张让丈夫与妻、与妾性生活时必须让新娶的女人在场观看,以打消猜疑之心 。
其实,在许多朝代以来,都有不得以妾为妻的规定 。最后一条,是主张惩罚妾时,不要痛打一丝不挂的女人,而只是适度地在不会造成重伤的部分施刑 。可见,古代对妻妾的性生活是十分重视的,把它看作调和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 。中国古代妻妾间的这种不平等关系是终身的,不象现在的二奶,还可以指望转正 。其实,在许多朝代以来,都有不得以妾为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