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家里人要跟着坐牢( 二 )


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 , 一直到清代都设有“官媒” 。当时有大量“剩男”被发配到新疆 , 为了边疆的稳定 , 后继有人 , 曾设了不少官媒 , 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 。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 , 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剩男” , 让他们一起生活 , 繁衍后代 。
唐代不反对女性“夫丧守志”
父母可强行“夺而嫁之”
提倡寡妇再婚 , 也是古代解决单身男子配偶的一个手段 。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 , 嫁狗随狗 , 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 , 且“好女不嫁二夫” , 讲究从一而终 。在这种迷信陋俗的影响下 , 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 。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 , 在男多女少的地方 , 不论是民间 , 还是官府 , 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 , 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 , 从一而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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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鼓励寡妇再嫁相对应的 , 是鼓励男人娶寡妇 。在古代 , 一个未婚男人娶寡妇与寡妇再嫁一样 , 往往被人看不起 。所以 , 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 , 男子娶二婚女亦不容易 。
为此 , 古代不少朝代在婚姻上提倡移风易俗 。在提倡寡妇再嫁的同时 , 也设置了再嫁的程序 , 强行让寡妇嫁人 , 如《唐律·户婚》之“夫丧守志”规定 , 丈夫去世后 , 如果妻子志愿守志不嫁人 , 别人是不能强行的 , 但祖父母、父母例外 , 可以让她强行嫁出去 , 即所谓“夺而嫁之” 。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 , 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 。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 , 便不以娶寡为耻 , 特别是在家族内部 , 弟娶嫂 , 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
汉代限制富人娶妾
规定“庶人一夫一妇”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 , 人类男女性别比例是保持一定的 , 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 。但了解中国古代婚姻史的人都知道 , 过去不像现代这样实行一夫一妻制 , 在漫长时间内 , 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 , 男人拥有三妻四妾屡见不鲜 。
这样便人为地造成了男多女少 , 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 。由于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 , 不少朝代对男子娶小老婆都加以严格限制 。
蔡邕所著的《独断》中 , 记述过汉代的纳妾规定:“卿大夫一妻二妾” , 有特殊贡献 , 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 , 得备八妾” 。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 , 可以娶一个妾 , 即“士一妻一妾” 。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 , “庶人一夫一妇” , 和现代一样 , 是一夫一妻制 。到了元代 , 更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老百姓(庶人)不得娶小老婆 。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 , 也不是什么时候想纳就什么时候纳的 。如在明朝 , 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 , 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 , 减了一多半 , “额妾四人” , 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 , 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
周代办“仲春会”
鼓励青年男女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