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是日本人建立:大部分靠自己修复( 二 )


1938年,伪满洲国共发电16.3亿度,而且有亚洲最早的大量的水力发电;
1943年,丰满水电站开始发电,发电能力每年22亿度,而到了 1949年整个中国发电量才43亿度;
1943年时,东北以占中国九分之一的土地和十分之一的人口生产了占全中国49.4%的煤,87.7%的生铁,93%的钢材,93.3%的电,69%的硫酸,60%的苏打灰,66%的水泥,95%的机械,形成了庞大的人造石油、特种钢等当时领先世界的尖端科技企业;
1945年时,全中国工业总产值中,日寇把持的东北占85%,日寇把持的台湾占10%,而“一穷二白”的中国其余部分只占5% 。
看到这里,很多人会说,看吧你也承认了,日本在东北的建设 。首先,我想说的是这篇文章还没有完,还有日本在东北建设,只是作为殖民统治来做,并不是真心建设,也是为了侵略战争做准备的 。
伪满工业是建立在东北地方政府时期工业发展基础之上的,却又打破了九一八事变前东北的工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了一套殖民地工业体系 。伪满工业体系以重、化工业为主,畸形发展 。其形成过程,展示着日本对东北矿产资源的掠夺,对东北加工工业的扭曲,对东北人民的压迫 。当然,日本在“以战养战”目的下发展起来的伪满工业体系,也不自觉地为东北重工业发展积蓄了一定条件 。
日本人在东北就是想要永久的占据,日本人制定了险恶的移民计划,意图改变民族构成,使日本人成为东北的主体民族 。在现已公开的资料看,东北人口结构改造成功后,日本人是上等人,占有土地,拥有财富,中国人是二等人,朝鲜人是三等人,只能从事务农、手工业等 。开拓团就是实施这一计划而组织的日本移民,这也是后来的东北日侨问题的由来 。
苏联在东北的掠夺
日本战败后,伪满洲国也随之寿终正寝 。1945年9月18日,国民政府向美、苏建议:凡属日本及日本国民在华领土内所有全部产业权、契据、利息以及各类财产,包括房屋、发电厂、各种工厂、船只、船坞、造船厂、机器、矿业、有线及无线电设备材料、铁路、车辆、修理厂等等应认为已让予中国 。
斯大林虽口头上对中国以日本资产作为赔偿的主张表示同情,但实际上他对东北的日本工业早就另有打算,竟然把东北所有日资产业宣布为红军的战利品,由苏联红军全面接收,然后实行“重点摧毁”,就是把最新最好最重要的机器设备拆运到苏联,满足自己的需要 。剩余的部分,一分为二,中苏各占其一,双方再进行排他性的经济合作,以免第三国(美国)的势力进入东北 。这三个环节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全面占有和重点摧毁 。三个环节都服从于苏联国家安全的目的 。
由于东北的轻重工业几乎全为日本的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以及满铁株式会社所有,苏军占领东北后,首先将这几个垄断组织的头头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总裁高崎建之助等日本高级经济管理人员抓起来,拘留于长春寓所,严加看管,然后从他们口中索取各种所需要的材料 。让他们证明,东北某某企业是为关东军服务的,日本资本占多大比例,以便为苏军将企业攫为战利品提供"事实根据" 。
就这样,经过斯大林掠夺后剩下那些工业设施,成了解放后东北重工业重振的基础 。其实掠夺后的东北已经破落不堪了 。只有工厂厂房,机器等都被苏联掠夺回国内了 。
共和国建设时期
东北工业部1949年初从哈尔滨搬到沈阳,工作中心也从北满转到南满,并着手恢复南满工业 。工业部计划处化工轻工室主任杨俊同志被调到沈阳化工厂当厂长,生产肥皂 。当时,工业部一批干部被派出去接收工厂,并在工业部下成立了10个直属单位 。经过半年努力,这些工业部门都基本恢复起来 。东北工业部不是专业部,是个综合部,在东北工业恢复中起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