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出入境检查:是国家通过设在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及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依法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及其携带、载运的行李物品、货物等实施检查、监督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
边防检查条例
第二条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工作由公安部主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口岸设立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边防检查站) 。
年9月1日 。根据查询中华人民政府网显示:1995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182号发布 , 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的相关规定 , 持用的出入境证件不得涂改、转让、损毁、伪造、变造 , 边防检查验讫章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 , 涂改和伪造边防检查验讫章要受到罚款甚至拘留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