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鲁迅的收入看三十年代民国著名文人的生活状况( 三 )


鲁迅的收入据他自己说只能算中上水平,当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很高,大法官每月的收入为1000元(约合35000人民币),普通法官最高四百元,最低一百六十元,但不象教授有其他额外收入,北京大学的教授最高收入为六百元每月,最低也有二百八十元一月,平均水平超公务员,是普通工人的二十倍强 。而当时大米为每斤3分钱,相当于人民币一元,肉每斤一角二,相当于人民币四元二角,电影票为六角(约合人民币二十元),一份西式快餐五角(约合人民币十六元),这样看来,文人们的生活应该是很惬意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