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工作人员能否在上班时间经营农药种子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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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农资电子台账系统是什么?如何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职工收入
(一)建立支持保护机制 。通过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因地制宜选择好发展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创新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机制,整合涉农、扶贫等相关项目和资金,用好国家政策举措,发挥整体合力 。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 。允许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扶贫开发资金可量化到贫困农户),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入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为村集体资产转交给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或者资金、技术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合作共赢 。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 。
(二)建立确权颁证机制 。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集体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做到四至清楚、面积准确、产权清晰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 。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鼓励将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确定权属关系,折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并按比例获得收益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 。
(三)建立产权交易机制 。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 。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 。建立交易监督机制,强化监管,确保产权交易规范透明运行 。创新农村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分级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形成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县级交易所、乡级流转服务站**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 。鼓励和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评估需求 。在农村产权评估市场的培育阶段,通过采取扶持补贴政策和适当降低民营评估机构行业准入条件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评估、会计等中介机构进入农村产权评估市场,让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资金、劳动力等入股投资平台 。村集体和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加强评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业务指导、讲座培训、考核颁证的方式,培养一批专职从事农村产权评估业务的专业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