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学通助学申请条件是什么


中山市“大学通”助学申请条件:
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正式录取,入学前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以下两种:
1、持有效《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

2、因突发性灾祸、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致贫的家庭(又称为“特殊困难”)
资助方式: 分为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 , 申请人可根据家庭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资助方式
1、助学金:申请助学金的,就读期间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的资助 。

2、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每人每年可在我市指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贴息贷款 。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市扶困助学资金全额补贴 。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助学贷款还贷时间由毕业月份的次月开始计算,4年内还清本息

申请时间与领表: 每年1-2月,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就读高中学校领取《中山市“大学通”助学计划申请表》(简称《“大学通”申请表》),在读大学生可在网上下载:http://zx.zsedu.net
提交时间: 学生在每年3月10日前,将本人申请资料交回到在读的高中学校(在读大学生直接交到市助学办)
提交地点: 市助学办(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教育和体育局8楼817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大学通助学申请条件是什么】公交路线: 在和景花园站下车(博爱六路:003,36;起湾道:013 , 030 , 035,050,090,K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