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安装合格验收单 安装项目验收单( 四 )


13.3.4如发生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
13.3.5乙方应每年免费维修安装工程次 。
13.4质量保金
13.4.1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提交甲方审查后,保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质量保金 。质量保期满后,经双方相关人员确认无质量问题,即可结清工程款 。保修金不计息 。
13.4.2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甲方应将剩余保修金退还给乙方 。
13.5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损失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13.6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工程款逾期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14.2本工程工期为天,每天罚款人民币元,以此类推 。如果乙方工期延误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
14.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可以整改的,乙方应负责整改并承担工程造价%的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承担拆除重建费用,并按工程造价不合格部分的%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
1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且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拆除、重建费用,并按不合格工程造价的%承担违约金 。
14.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除或改动原有结构或设备管道,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
14.5如乙方分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明文件 。合同双方应根据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
第十六条争端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A.提交XX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17.1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的管理制度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详见附件2)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
17.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附件与本条不一致,以本条为准;补充协议与本条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名页)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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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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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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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材料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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