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连离婚都好讲究:夫妻讲究好聚好散!

从史料中保存的唐人 “放妻书”(离婚证书)来看 , 当时男女的地位似乎相当平等 。在离婚书末尾 , 有的注明给女方赡养费 。而离婚证书都要会聚两家父母、亲戚共同作证 。唐人出具“放妻书”的方式 , 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协议离婚” , 尽量好聚好散 。
唐朝离婚如何
在我国古代婚姻结构还不严密时 , 离婚相当自由 , 所谓“夫妇之道 , 有义则合 , 无义则去” 。自周朝开始 , 夫权制婚姻家庭制度建立起来 。在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 , 夫权制家庭的基础并不稳固 , 如《周易》记载妻子离家出走 。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 , 于是才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到了唐宋时期 , 夫权意识不断强化 , 在相关法律中 , 女子地位低下 , 而且妻妾不能擅去其夫 , 不过在夫逃亡时 , 可向官府申诉离婚 。
唐朝离婚如何
古代贵族的离婚 , 有一定的仪式 , 《礼记》中记载 , 不但有“夫出妻”的仪式 , 也有“妻出夫”的仪式 , “出”跟“被出”的双方都以谦辞自责 。从史料中保存的唐人“放妻书”(离婚证书)来看 , 当时男女的地位似乎相当平等 。“放妻书”内容大体分成三段 。第一段重述夫妻缘分 , 经累劫共修得来 , 本应如水如鱼 , 同欢终日 。
接着第二段描写目前的状态 , 由于两人个性不合 , 经常冲突 , 大小不安 , 六亲相怨 , 实在无法继续下去了 。第三段写离婚的祝福 , 既然无法同处 , 不如“一别两宽 , 各生欢喜” , 同时祝福离婚后男女各有前程 。
唐朝离婚如何
由于古时候十分重视社会关系的稳定 , 离异总不被提倡 , 所以离婚率是很低的 。《易·序卦下》说:“夫妇之道 , 不可以不久也 , 故受之以恒 。”《管子·小匡篇》也有“士三出妻 , 逐于境外”的条文 。宋代以后 , 士大夫多认为出妻的人没有品行 。至于一般农村 , 出妻的情形更为少见 , 这是受到经济因素的限制 , 离婚使家内劳动力减少 , 再娶的负担也很重 。
【唐朝连离婚都好讲究:夫妻讲究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