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谁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什么】
伤残鉴定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当事人在需要伤残鉴定时,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支出的费用 。按照《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 车祸后肇事方不出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有什么呢
- 交通事故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 5级伤残赔偿80万可以吗 五级伤残能赔偿多少万 80万
- 交通事故一年过后还可以起诉吗
- 保定市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
- 保定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
- 茂名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社会救助基金的材料
- 茂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 茂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垫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