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为什么要常常提拔带病的官员呢?

宋朝吏治先清后浊
肃贪倡廉是历代最高统治者重中之重的举措 , 宋朝当然也不例外 。太祖赵匡胤开国后 , 便对贪官大开杀戒 。建国第一年(960年)二月 , 酒坊使左承规、副使田处岩与酿酒匠人合伙盗窃官酒而遭“弃市”(在闹市处死后将犯人曝尸街头);两个月后 , 商河县令李瑶受赃被判杖死 , 其上司申文纬因对属官犯赃失察削籍为民;供奉官李继昭盗卖官船 , 被判处弃市 。建隆三年(962年) , 朝廷颁布了治贪政令:一、鼓励人们揭发以行贿获取官职者 , 其家奴或邻居亲属检举者可得重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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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官举荐的僚属及地方官 , 如被荐者涉嫌贪腐 , 举主将连坐而受到重罚 。太宗即位后 , 肃贪丝毫没有松懈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 , 泗州录事参军徐璧监管国库时受贿制作假账而遭弃市;侍御史赵承嗣在监察贸易时贪污公款而遭弃市 。当年六月 , 太宗颁布政令: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十月以来官员因贪赃获罪者 , 遇大赦不得重新叙官 。太祖、太宗对贪腐的铁腕惩治 , 在宋朝前几十年里效果甚佳 。
真宗在位时 , 又从道德层面劝勉官吏树立廉政理念 。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十一月 , 他同时颁布了《文臣七条》和《武臣七条》 , 强调“清心”和“修身”是廉政之本 。仁宗即位后 , 更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 。陈师道《后山谈丛》载 , 仁宗每次私宴 , 不过十来盒常见熟食 。有个官员为讨好皇帝 , 将一盒二十八枚蛤蜊献给仁宗 , 仁宗问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 官员答道:“每枚一千钱 。”仁宗大为不快 , 说道:“我总告诫尔辈不可奢靡 , 如今一下筷子就是二十八贯钱 , 我实在不敢受用 。”
停下筷子拒食此物 。仁宗朝里 , 大多数士子都以修身、齐家、治国为人生信条 , 他们常为政事争得面红耳赤 , 甚至丢官 , 但却都是受人尊敬的铮铮君子 。那时的士子多以奢侈为耻 , 对贪渎丑行更是嗤之以鼻 。仁宗在位四十二年 , 后代公论是:“朝未尝无小人 , 而不足以胜善类之气 。君臣上下恻怛之心 , 忠厚之政 , 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 。”然而接下来笔锋一转 , 说:“子孙一矫其所为 , 驯致于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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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其所为” , 不单是指亡国破家的宋徽宗 , 更包括仁宗死后激进变法的王安石 。为了推进新法 , 王安石不惜重用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蔡京等个人品质有问题的官员 , 大批保守的正直之士被赶出朝廷 , 祖宗近百年涵育起来的道德底线被冲破 。自神宗朝王安石变法肇端 , 宋朝官员开始明目张胆地涉足贪腐 , 哲宗朝愈演愈烈 , 徽宗时期则登峰造极 。到了南宋 , 这种颓风虽有过几次短暂的遏制 , 终因病入膏肓 , 最终走向了王朝的彻底灭亡 。
奸臣得道的不同路径
古往今来的奸邪之人 , 脸上没有任何标签 , 然而这些人为达到获取私利的目的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 有时甚至表现得比君子还君子 。一是骗取君子们的信任逐步攫取高位 。这样的例证在宋朝很多 , 蔡京就是其中之一 。力主变法的宋神宗驾崩后 , 其母高太后垂帘听政 , 很快将闲置十五年的铮臣司马光召回朝廷 。司马光上台后 , 大刀阔斧地废除熙宁新法 。大臣们对废除青苗、保甲、保马、均输、手实等损害百姓利益的弊法都很支持 , 但对个别法令存在不同的看法 。有大臣认为免役法就比变法前实行的差役法有利于民 , 建议暂时保留 。司马光却固执地下令:五天之内 , 必须废除免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