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 年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

如果只是独生子女父母,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取得江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的父亲可以享受四项奖励政策,但其他三项都没有含金量,只有一项含金量较高 。独生子女父母每月能拿到多少钱也没有规定 。以下是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制定的四项奖励政策,供大家参考 。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 年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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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独生子女光荣的父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至14周岁 。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的父母,从领当年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年领取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时按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奖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从各地的具体规定来看,其实每月不超过5元,每年不超过60元,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时停止发放 。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很多地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以领取5元的独生子女费,但江苏的政策是20元一年只会领一次280元,即使是14岁才领取 。280元能达到什么激励效果?即使是每年很多地方实行的60元,她14岁之前也不允许840元 。这个840元的政策从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了 。在物价和工资翻倍的历史背景下,只有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保持不变 。30多年前是每个月5元,30多年后是5元 。
二是持有独生子女光荣的父母,享受增发的养老待遇 。
这个是我说的含金量最高的一个 。之所以含金量比较高,是因为这个奖励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毕竟退休是一辈子的事,养老金也是一辈子必不可少的 。发放5%的养老金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这就是它的含金量所在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的职工,在理退休手续后,可按退休前本人月工资的5%按月增发养老金,也可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理补充养老保险 。具体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荣誉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即苏(2006)4号文件精神,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且未享受5%养老待遇的持退休职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且未享受增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退休职工,可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 。对已享受5%奖金的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金 。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具体数额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第三,优先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父母养老保险 。
在已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农村,对只有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的夫妻,应给予优先照顾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照顾农村只有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的贫困家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一个女孩,有独生子女光荣的父母,如果生了男孩,是不能享受这个政策的 。但在农村,只生一个女孩的情况非常少见,给父母发荣誉书的独生子女也不多 。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 年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残疾和死亡独生子女的家庭扶助政策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中,除上述例子外,还有《江苏省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非常严格 。享受这一待遇的前提是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取得了《光荣》,子女伤残或者死亡 。补贴标准也比较低 。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补贴100元起,子女残疾的父母每人每月补贴80元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