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盛世李世民下诏贪污450元就判死刑!

换算古今货币,唐朝李世民时期九品芝麻官的月薪大概为6000块钱,贪污450块钱就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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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盛世李世民下诏贪污450元就判死刑!】贪污受贿是犯罪,世代皆如此,这毫无疑问 。但是到底贪污受贿多少钱该判死刑呢?这里边的差别可就大了 。但谁都知道,规定是规定,关键看执行 。执行像弹簧,伸缩尺度强 。说白了,这事还是看人下菜碟 。比如明朝的大太监刘瑾,贪污受贿上千亿人民币,都成世界首富了才被凌迟处死,连续三天割肉,足足割了4700刀 。换算下来,刘瑾每贪污2100多万才挨一刀 。说到底还是严重便宜了他 。
李世民登基后,立志扫除前朝留下的积弊,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尤其对贪污受贿更是零容忍 。贞观元年(627年),李世民下令修改法律 。为了体现新君怀柔天下的光辉形象,李世民对很多犯罪都减轻了处罚,德主刑辅嘛 。但唯独对贪污受贿的处罚丝毫不放松 。
在具体量刑上,李世民与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有很大分歧 。长孙无忌等人主张参照汉朝法律,贪污十斤黄金即处以死罪 。十斤黄金约等于160两银子,按照李世民时期的换算,160两银子最少相当于32万元人民币 。李世民认为太高了,没有震慑效果,也无法体现新朝新气象 。后来,经过集体反复协商,定为“十五匹绢,即绞刑处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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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按黄金也没按白银算,而是按绢来计价 。按《新唐书·食货志》记载,“贞观初……绢一匹,易米一斗” 。那时的五钱银子即可买一斗米,而那时的一钱银子,约相当于现在的6元人民币(也有说4元,我们取个高值) 。也就是说,一匹绢相当于现在的30块钱,十五匹绢即450块钱 。450块钱就判死刑,这……这也太少了!那时的最低级官员,九品芝麻官的月薪大概为6000块钱 。
李世民那时的物价低得惊人,或许大家觉得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有法必须执行,李世民想看看效果如何 。
但严刑峻法一出,各级官员都老实了很多,几个月居然都没抓到一个贪官 。李世民坐不住了,要钓鱼抓贪官 。于是,他命人去故意行贿,看看谁会上钩 。刑部司门令史没有经受住考验,不幸中弹,受贿一匹绢 。终于抓到个受贿的,李世民大怒,完全不顾十五匹绢死刑的标准,非要判其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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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尚书裴矩上书太宗,说这就是您的不对了,钓鱼执法试探人性,专门找人性的弱点下手,已经非常不厚道 。再者,按法律十五匹才判死刑,仅仅一匹绢,价值30块钱就杀头,恐怕很暴力 。在裴矩的力争下,李世民收回了自己的小任性 。但这一事件还是有很大的威慑作用 。
30块钱也好,450元也罢,不敢说是史上最严的贪污受贿死刑标准,但那个贞观盛世强大又廉洁,你能说没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