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住房公积金 张家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张家口住房公积金 张家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张家口公积金租房提?。?
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指张家口行政区域内的县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合同租赁协议期内,每年度提取一次 。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供材料:
(1)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凭证;
(3)本人身份证;
(4)结婚证;
(5)本人银行卡 。
2. 提取额度:按实际支付租赁金额提取 。
3. 办理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初审、扫描建档 , 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

(二)租住商品住房(办理入口)
1. 提供材料:
(1)不具备核查手段的县区需职工提供缴存地所在县区无房证明;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3)结婚证;
(4)本人银行卡 。
2. 提取额度:按15元/平米/月的租赁单价执行,上限不超过18000元/年 。
3.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
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一、二联加盖预留印鉴) 。
(2)职工凭提取材料、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各营业部、管理部、办事处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情况特殊或需核实材料真实情况的 , 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 并通知申请人 。异地购房提取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
【张家口住房公积金 张家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4. 市区(含桥东、桥西及经开区)按一个县区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