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初年大龄剩女问题严重连唐太宗都干预了!

这股歪风让唐太宗很恼火 , 立即下诏书:“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 , 毋得受陪门财 。”——以国家文件的形式来规定嫁娶不能多收财礼!然而 , 即便是金口玉言的皇帝也左右不了民间的婚姻 。禁止“陪门财”的实施效果很不理想 。
在中国古代 , 除了维系权贵统治的政治联姻外 , 门第缔结婚姻也是常见的婚姻形态之一 。
到了唐朝后 , 高门士族与出身寒门庶族的新权贵以及富人也会缔结婚姻 。但是 , 这种联姻 , 利益因素占了很大成分 , 甚至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 。
高门士族与庶族卑姓通婚索取“陪门财”
唐朝初年 , 因改朝换代 , 一些本来处于统治地位的高门士族家道中落了 , 变得穷困潦倒 。因时势所迫 , 他们不得不“纾尊降贵”通过与出身“寒门”的富户通婚来获取巨额钱财 , 有个专有名词叫“陪门财” , 说白了 , 就是庶族卑姓要想与高门望族结亲 , 需要为其身份地位的悬殊而向高门支付“经济补偿” , 这种情形在当时很盛行 。
【唐朝初年大龄剩女问题严重连唐太宗都干预了!】 《资治通鉴》卷二百记载 , 唐朝贞观年间 , 当时山东的高门世家“自矜门第” , 认为自己家族的门第高贵 , 对于想与之通婚的门望没有他们高的联姻对方 , 要求多给他们家族“陪门财”才肯通婚 , “婚姻多责资财”——即便当时朝中重臣如魏征、房玄龄等都热衷与高门世家通婚以给自己家族长脸——没有大笔钱财陪嫁 , 高门世家坚决不与寒门庶族通婚 , 即便家族中满是大龄剩男剩女也在所不顾 。
这股歪风让唐太宗很恼火 , 立即下诏书:“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 , 毋得受陪门财 。”——以国家文件的形式来规定嫁娶不能多收财礼!然而 , 即便是金口玉言的皇帝也左右不了民间的婚姻 。禁止“陪门财”的实施效果很不理想 。因为 , 政府不允许公开收受高昂的“陪门财” , 高门望族或是悄悄地嫁娶 , 或者 , 因为没有门当户对的人家、没有合适的人家敢支付巨额的“陪门财” , 即使自己家的儿女年龄大了 , 也不肯为之嫁娶 , 尤其是不肯轻易嫁女 , 这一来将大龄难婚的问题逼得更加突出 。
唐朝嫁娶索要“陪门财”的原因 , 首先是考虑经济因素 , 其次还有个面子问题 。高门士族觉得自家名望高 , 同名望低的家族通婚 , 是件挺掉份儿的事情 , 得到些经济上的弥补是题中应有之义 , 而且 , 让亲朋好友等众人知道婚姻对方是支付了巨额“陪门财”才缔结婚姻的 , 也是提高自己家族身价的一个大好机会!在唐朝“禁止陪门财”的条令下 , 真正高门士族子弟的嫁娶依然困难——这就像如今 , 越是条件好的 , 越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对象——反而一些门望不是真的很高的“衰宗落谱”家族 , 他们私下吹嘘自家也属于被禁止“陪门财”的家族 , 暗示对方与其通婚是占了便宜的 , 从而悄悄要求对方多给财礼 。
唐朝女孩家长热衷找“富女婿”
以财产谈婚论嫁是中国古代常见现象 , 汉代有个说法叫“盗不过五女之门” , 意思就是说 , 女儿生多了 , 因为嫁送女儿要陪财礼 , 搞得倾家荡产 , 连强盗也不想进门了 。到了被称为盛世的唐代 , 经济繁荣 , 以财产多寡来决定嫁娶的情形相当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