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的储存要求和分类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的储存要求和分类

文章插图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健科、护理部为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监督部门,各临床科室、医务科和保洁公司为具体实施部门,分工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等工作 。
二是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健科、护理部要对临床医务科、医院保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各级人员对医疗废物危害的认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他人、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 。科主任和护士长对各科室负责,并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措施
(一)各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置,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监督 。
(二)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必须建立医疗废物登记簿,指定专人记录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运送时间等 。医疗垃圾 。
(3)医疗废物包装袋或锐器盒满3/4时,必须及时密封更换,包装袋或锐器盒的密封要求应严密、严密 。在包装袋外面贴上标签,注明日期、部门、型号和数量 。放入包装袋或锐器盒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
(四)医疗废物应当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采用密闭方式暂时贮存和运输 。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防潮、防潮、防四害、防渗漏,远离生活垃圾贮存场所 。
(5)医疗废物转运人转运医疗废物时,应当执行交接制度,双方应当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进行签字 。交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
(6)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将分类后重新包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存场所进行统一处理 。
(七)使用过的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和临时贮存场所应当及时清洗消 。
(八)各类人员在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人体 。如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按照我院员工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
(9)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或医疗废物 。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
(10)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事故时,按照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预案》处理 。
四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方法
(1)分类: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有引起传染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
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等敷料;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尿袋、镇痛泵、胸腔闭式引流管、氧气管等 。;废石膏、胶合板和寝具;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污染的其他物品 。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
3、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株、病保存液 。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
5.废弃的血液和血清 。
6、一次性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视为感染性废物 。
病理性废弃物: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 。
1.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在手术和其他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产生 。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 。
3.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切片等 。
有害废弃物:可以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疗锐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