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不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些钱可以累计吗在许昌?

失业了不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些钱可以累计吗在许昌?

【失业了不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些钱可以累计吗在许昌?】问:在许昌失业金不领取可以累积吗
答:可以累计 。
2023年许昌市失业保险金累计办法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2023年许昌市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划分的三个类别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600元/月、1440元/月、1280元/月 。
其中,原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