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发毒誓:不判日本战犯死刑就跳海谢罪( 二 )


同样,向哲浚也同日本战犯及律师展开舌战 。1946年12月29日审理“南京大屠杀”案时,松井石根在辩护中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 。向哲浚当庭展示了一叠资料,其中包括《曼彻斯特卫报》驻华采访人员伯烈当时的报道、南京外国侨民在日记中对当时日军暴行的大量记述及现场拍摄的罪证 。但被告律师提出,把松井石根指控为最高直接责任者的证据仍然不足 。向哲浚取出1937年12月10日有松井石根亲笔签名的进攻南京的命令 。最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告,松井石根率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了滔天罪行 。
向哲浚还精心安排,说服“末代皇帝”溥仪出庭作证,证明土肥原贤二在策划“九一八事变”和建立“伪满洲国”过程中的罪行 。
现实意义深远重大
东京审判终裁之前也有定刑之争 。当时11国法官分歧很大,美、中、苏倾向判主要战犯死刑,澳大利亚法官主张放逐荒岛,印度法官主张宣告无罪 。中国法官梅汝璈当时在日记中写道:如果这些日本战犯不能被判处死刑,我只能跳海以谢国人 。悲壮之情由此可见 。11名法官最后表决,以6:5的微弱多数决定:判处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16人被判无期徒刑 。1948年11月12日,7人被送上绞刑架 。
令人遗憾的是,如今东京审判的大量宝贵资料不知去向 。而随着那一代人的陆续作古,一些史实也许将尘封 。忧心于此,向隆万教授近年来多次到美国寻找资料,颇有收获 。
东京审判至今仍有巨大而深远的意义 。向教授认为,东京审判为中日关系的正常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翻案提供了铁证,也为中国和平统一,反对“台独”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因为,“东京审判”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而来 。在那两个文献中,确认将台湾从日本殖民统治下归还中国 。
【中国法官发毒誓:不判日本战犯死刑就跳海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