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随军家属落户办理材料 丹东随军家属落户办理材料是什么】丹东随军家属落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2.部队出具的随军报告表 。
3.军人一方驻军证明、与随迁家属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 丹东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办理指南2023 丹东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办理指南2023年
- 丹东归国华侨联合会 丹东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办理材料
- 丹东复退转军人落户政策办理指南 丹东退伍办最新政策
- 丹东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丹东市退伍军人
- 丹东新生婴儿出生落户怎么办理手续 丹东新生婴儿出生落户怎么办理
- 丹东新生婴儿出生落户办理材料2023年 丹东新生婴儿出生落户办理材料2023
- 丹东市境外回国隔离政策 丹东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办理指南
- 丹东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 大专毕业可以在丹东落户吗现在 大专毕业可以在丹东落户吗
- 丹东引进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材料呢 丹东引进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材料